20090803 
今天一整個不舒服所以請了假,
八月的第一天上班就ask for sick leave, 真是一點也不爭氣...
還好今天並沒有前兩天那麼熱,不然我會不舒服 double.
(老天爺應該知道我在家沒辦法跟公司一樣冷氣開15度,謝謝您了,電費真的很貴)

剛去博客來訂好peppermoon的專輯
(昨天在誠品試聽到的法文專輯,有著非常療癒的曲風<--我需要療癒),
很有梗的型男講座一二集,
還有我沒發現直子小姐竟然有出的新書[我的30分媽媽],
手邊的[一個印地安少年的超真實日記] 竟然我已經啃掉快一半了,
那可是一本有很多字的書啊,真不知道那些文字我是怎麼吞嚥下去的。

最近我又在吵著JO桑幫我買隨身相機了,
不過我很成熟,我沒有吵著要買EP-1唷,
我想要的其實是真的一台鳥鳥的DC就好,可以塞的進去我的上班背包的。
慾望這傢伙真的是一陣子就會來鬧我一次,真的很討厭,
而且我連JO的慾望也一起網羅了,
包括ORIS的錶,Nikkor 28-105mm的鏡頭(For F70用的),
還有... 我明年一定要再去一次札幌,
你看 那傢伙一整個害人不淺吧,
他是不知道我們今年要跟公司共體時艱,都沒加薪是吧...

昨天騎車的時候又看到一堆騎腳踏車的人闖紅燈,
晚上跟JO在河堤散步的時候,我跟他說,
過陣子可能會修法,
" 腳踏車騎士得以按照自我判斷是否該遵循交通號誌指示"
而且,還可能會有一條,
若是撞到闖紅燈的騎士(尤其是看起來像選手 全套配備都有的那種)
撞到的人可能還會被判刑,
因為英勇的騎士明明就可以判斷過是可以闖的紅燈,你還給他撞下去,
這就是我們的不對...

JO聽了一直笑,我雖然是在反諷沒錯,
但我看到整個台北市幾乎都在把路分一點給腳踏車的時候,
雖然老娘也有在騎,但就心情好不起來...

算了,反正我也不可能去考什麼交通警察了,
這些就說說自爽吧,雖然什麼車都有違規的情事,
但腳踏車瘋起來之後,一整個就是囂張到一個不行說。

寫著寫著 都六點了呢,晚餐不知道可以吃什麼,
雖然人還是懶懶的,但是我的話可多咧 ...

Liz 等JOJO回家啾一個中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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